2009-11-16

从一个冬天到另一个冬天。

我要离开纽约,我的朋友Dooley夫妇请我吃饭。之前我们去看了一个展览,艺术家把父亲的椅子拆了,用里面的铁丝编成一个新的椅子,仔细看,铁丝还扭曲成各种句子和词组:抱紧我,屏住呼吸……

Jim Dooley替我倒了一杯红酒,他抓了一把腰果。美国人爱吃这个,就好像中国人吃瓜子。

“你要回去了?然后呢?”

“我们中国人,今天回去,明天就应该造一座高楼。”

说这话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住他家的时候,他们总是问我,给家里打电话了没有。今天打了,明天又是同样的问题。

为什么每天都要和家人通电话?为什么不?

Jim每天都要和老父亲通一个长电话。

而这么简单的事情,我都会忘记。忙,应该不是借口。

谈起这些感触,我有些焦虑。他笑了:“我们有句谚语,你要学会停下来去闻玫瑰花香。”

我要离开我的小屋,大多数时间,我都呆在这里。

我在窗上哈气,雾气中的玻璃上竟然显现出了一个唇印——不是我的。上一任住户是谁?

别问我这一年最大的收获。不过,我需要准备一个官方答案。

读大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应该有个价值观。这一年,虽然过得颇有些七上八下,但我似乎终于学会了用自己的价值观衡量事物,我有那么一点点豁然开朗——生活的参照物应该是我自己不是他人。

房间里有一面镜子,手边有一台相机。我经历了一个艰难的身份认同过程,追问“我是谁”显得有些笨拙和书生气,它显然永远不会有答案,但也许只有当你纠结在这个问题中,才会发现自我存在的重要性,而这又兴许是其他一切事物存在的基础。

要回去了。当我提着行李走进肯尼迪机场的时候,就踏入了一个慢与快的交界点。飞机降落,我就会不可避免地加入“造高楼”的队伍中,这真有些令人心惊肉跳。

但我知道,我需要的是横向的填充而不是纵向的快速扩张和拉伸。我要停下来。尽管有一股似乎不可抗拒的力量等着我,但是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倔脾气,在我的头脑里始终回旋着一个声音:

不管怎样,等我回去,你们谁都不要拦着我去闻花香。 也没有人能够拦着我去闻花香,即使在冬天也一样。

不是么?即使我们再微小,制度再冰冷,都不能阻拦我们去闻花香,这是我对未来唯一的信心。

最后:

感谢美国的朋友们,感谢你们给我温暖,很舍不得和你们说再见。不过,在我的头脑中,你们都有了具体的坐标,想起你们就有着一幅具体的场景。

当各位看到下一篇博客的时候,我已经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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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5

周末了,随便聊聊。

我在地铁里不能看书,晕车,于是,除了打瞌睡就观察人。

让我对自己的行业有一些挫败感的是观察一个小哥看《美国国家地理》,这本杂志的摄影够宏大壮观的吧,我在心里盘算着他会在每一张照片上停留多久,他会爱看哪些图片,但出乎意料的是,他非常津津有味地阅读文字,翻页,再找下一段文字——你要知道,在这么一本杂志里看文字,那简直是从图片里挑文字看,而他就是那样对整页整页的大图片视而不见!

事实上,在纽约地铁里阅读华丽杂志的人并不多。有一个家伙曾经做过一个简单的调查,他的观察结果是:

看付费报纸的占24%,免费报纸11%,读书16%,杂志19%,电子设备25%,其他5%

而这里面的19%杂志,大都是《纽约客》(New Yorker,瞧,又是一本没有什么照片的杂志。

当然,从这位先生的统计中,你也能看出,人们打发地铁的无聊时间的方式已经开始电子化了,大家钻进地铁最为常见的举动就是掏出iphone,插上耳机,或者抱着黑莓手机对着那个小屏幕出神。Kindle这样的电子书,虽然广告很厉害,但真正使用的人不是很多,目前为止我见过的不超过十个。

我在地铁里还看到这么一个故事。一个很胖的姑娘坐在对面,服装很暴露,上来两个叽叽喳喳的黑姑娘,突然瞧见那两个姑娘悄悄掏出手机开始偷拍,角度自然是俯视,哎呀,哎呀,我知道她们在拍什么。想起最近看过的一条新闻,坏消息是现代人已经没有什么隐私了,好消息是所有人都对此已经习以为常。

昨天我在地铁的时候正赶上学生放学回家,一堆中学生,旁边两个在用手机自拍照片,看看不满意就重拍,她们商量着要把照片放到facebook上,前面一个则在给一个男生秀自己好朋友的照片,“过两天你就会见到她了”,“是吗,这真的就是她的样子?”

我在心里偷笑起来,因为“这真的就是她的样子?”这个问题很有趣,它其实没有答案。

有一次,我旁边坐着一个男人,突然掏出手机,北方口音:”老婆,睡了吗?今天打牌输了?以后就不要玩啦。”——我这是在纽约地铁?还是某个国产电视剧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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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31

前两天去了纽约黑人区:哈林( Harlem),之前在网络上查了一些资料,有个家伙竟然说,去哈林要穿一双能跑路的鞋子,以备不测,还有人说,觉得自己走在哈林区,所有人都朝他侧目。

纽约和上海有相似的地方,比如,人们问你住在哪里其实不是问你住在哪里?而是在打听你的阶层。住在静安和闸北则是两重意义,是上海人口中上只角和下只角的差别。而在纽约,听说那个住在麦迪逊(Madison)大街旁边巷子里的,拼死也要让自家门牌号码沾染“麦迪逊”这几个字。

像我这样住在Queens,别以为沾上“皇后”就有贵族气息,地铁里的广告上有这么一段文字:“你是不是说着一口皇后区英文?”皇后区代表着嘈杂,即使在曼哈顿拥有一个小小阁楼的人恐怕都会比你住在皇后更为得意,因为穿越城中心的地铁都会突然变得干净华丽,报站员也从含混不清的印度口音变成标准的彬彬有礼的腔调。

一次,和朋友呆在所谓安静和富有的上东区的一个咖啡馆,满大街的和谐家庭,突然窜出来一个肩扛超大号录音机,放着滚天响的音乐的黑人,大摇大摆地走路,上东区的人们报以友好的微笑,但他们心里想着的可能是,这怕是从上上城的Bronx区跑来的坏小子。

我最早是从北京某个楼盘的名称中知道所谓“上东”代表着富贵的概念,到纽约之后才渐渐搞明白,除了“上东”还有“上西”,它们的优势地位都在于其和中央公园为邻。窗户根下是大片绿荫,就是城里人的骄傲。但有意思的是,上东和上西虽然都是贵人,但据说各自气息不同,彼此又互相看不起。

某些时候,英文和中文一样,“上”就代表尊贵,但纽约的“上上”却又变成双重否定,这里的道路用数字排列,八十几条街是“上人”,到了一百多条街的上上城,反倒成了“下人”区了,这里就是让人胆战心惊的哈林区。

哈林的道路比我想象中的宽,那些以为黑人会侧目看你,总以为自己和别人不同,都是一些过于自恋的家伙。我在这里走,擦肩而过的黑人大婶和我一样皱着眉头唠叨“鬼天气真热是吧?”我们就这样搭讪,然后各走各的。

哈林的房子很古老,这些棕红色建筑让我想到的是Bruce Davidson的那部作品《东一百街》(East 100 th Street)。有人笑我,凡事必和摄影扯关系,我也觉得抱歉,但这不是职业病,因为摄影在我全然是一种语言。

我爱Bruce Davidson的照片,读过他的照片后再站在哈林的街头,我似乎能透过厚厚的砖墙看到屋子里面的景象,它们并非那么体面,但是却温馨动人:

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Bruce Davidson在东哈林的一个小区里拍摄了两年。每日,他都站在路边,去敲开路边人家的大门,希望能够拍摄他们的面孔,孩子,房间,家庭生活。这些人是美国人,是基督徒,是黑人,或者白人,他们是自豪的,他们也会穿戴整齐地周末去教堂礼拜,他们爱自己的孩子,且彼此深爱着,他们饮酒狂欢,周日在公园里聚会,他们的形象和“我们这些美国人”并无二致。“他们”和“我们”一样,除了他们的肤色和贫穷——这句话在今天充满歧视,但那就是那个年代的景象。

Bruce Davidson摄影

Bruce Davidson的这套作品,诞生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从摄影发展的历史脉络来看,也有其独特含义 。当时正是摄影在美国艺术界大受鼓励和飞速发展的时代。作为第一代受到正规职业训练的摄影师,Bruce Davidson毕业于罗切斯特学院和耶鲁大学,接受了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组织的资金支持拍这个题目——这个基金会专门支持学院派艺术家,从1973年到1980年,一共有六百万资金注入到摄影中。

徕卡相机与抓拍风格似乎是马格南摄影师的标志,但同样作为M社的摄影师,Bruce Davidson当时操作这个项目时却使用了中画幅相机。他以缓慢和更为亲密的方式,走到东100街居民的家里拍摄,强调与被摄对象的交流。

我最感惊讶与陶醉在他的照片中的是他的叙事节奏,如果你稍微多关注一下当下那些肖像项目就会感到Bruce Davidson的不同。他是如此游刃有余地在肖像,景观,环境肖像,特写人像中穿梭,他没有任何将自己的作品风格以某种固定格式陈列的欲望,却同样保持了整部作品的同一与整齐。比起那些通篇都是排比句的当代摄影作品,他的照片更像是一部细节丰富,情节错综复杂的小说。

说到“肖像项目”,如果我有关上东区和上上东区的叙述让你感到困惑,看过Davidson的照片,你可以对照观看Richard Renaldi的麦迪逊大街(Madison Avenue)。Richard Renaldi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开始的这个项目,为你展示纽约“上等人”的面貌

Richard Renaldi 摄影

这些照片让我生发更多感慨:人为什么总是喜欢群居?为什么纽约卖报纸的都是印度人?开干洗店的都是中国人,杂货铺老板都是韩国人?为什么我家旁边一条街以外是西班牙人,再一条街以外就是所谓小印度?为什么在北京我们总是会说,我们海淀,我们朝阳,谈到南城总是撇撇嘴巴。为什么中国的古话讲究“门当户对”。为什么要有“我们”和“他们”这两个词儿。为什么“他们”会一直符合某种固有的描述。

我的这一串问号实在有些无厘头,我估计这些问题都存在一个理所当然和礼貌的答案,我也只是偶尔会想一下这些问题。但当我与不同“区域”的人相处,相互诋毁,相互用刺暗自扎来扎去,这个时候,我还是会回到这些问题,并且发现,这一切并不是“区区小事”能说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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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3

干热的夏天,我已经失眠了几个晚上,早上看到下雨,喜悦。

这几天写博客,是硬撑着,写东西的心情和天气一样因为过于干燥而枯竭。借着湿润的天气,我感到自己在复活,干脆今天就不写摄影了,写旅行。

确切地说,我不是一个热爱旅行的人,因为我对目的地不感兴趣,所以,去哪里对我都一样。每一次出门,我都希望在两点之间的那段旅程能够拖长一些,甚至希望它不要结束。当然,你心里又同时知道,你最终必定会从一点转移到另一点,于是期待与结果之间形成一种奇妙的张力,这让我在旅程中的眼睛总是显得很贪婪。

我在车上很少睡觉,除非很累,我喜欢看,揣摩路过的景观与人的生活。这时候大脑里会涌现各种各样的想法,如同天上的白云一样,一朵朵地飘着。

来美国已经去过两次华盛顿了。前天回来的路上,我想着:华盛顿应该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城市,但是我却再也不会来了。

任悦摄

汽车上邻座的母女一边吃零食,一边看哈利波特,看了一集又一集,她们吃的是典型的美国零食:一小袋一小袋的干果。哈利波特有什么好看的呢?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感觉:似乎所有的美国大片都有着共同的节奏,波澜,小伎俩,皆大欢喜的结局。不管有着怎样的起伏,开头和结尾之间都是一条直线。

这也是我游览华盛顿的感觉。这个城市是那么的宏大壮丽,财大气粗,却让人感到无比的枯燥和乏味,街上太干净,行人太正经。

华盛顿仿佛是直接从好莱坞的布景里搬过来的,巨大的罗马柱构成的国会山建筑群,城里方方正正的楼都让人感到很不真实。尤其是当你从由凝重的灰色块结构而成的地铁里走出来,一条通天的长长电梯将你缓缓送出地面,随即抬头看到瓦蓝的天空——这无疑就是科幻电影里人造机器人从生产线里出来的场景。

走在街上,三三两两的西装革履的政客,也让我有看到演员的错觉。唯一有些人气的是,那些穿着套装的女人,刚刚下班就迫不及待地把脚从高跟鞋中解放出来,换上平底鞋。

任悦摄

实在受不了华盛顿的压抑,提前结束旅程,一个背大行李的小伙子,也和我们一样行程改变计划,当得知汽车还有座位的时候,激动地跳了起来。

在天色将黑之前,回到纽约,这个城市的每一个区域都无法捉摸,地铁里有老鼠,黑人大声嚷嚷,公园里的人都很肆意。这让我觉得舒服了很多。

从某种程度上,华盛顿为眼睛提供了很多素材,就像我电脑里的这些照片,但是这些美丽是带着塑料味儿的。

我其实很土,在北京,我最喜欢的几条路是,1,从人民大学的东门走到西门。(一定要从东到西,反过来不成)2,从蓝靛厂走路经过万泉河到人大(一定要沿着河走,过一座桥)3,从雍和宫走到簋街(一定要在途中的小馆子吃个肉夹馍,冬天可以选择烤红薯)

任悦摄

这些小路,对我而言都是旅行,我每一次都走得兴高采烈不亦乐乎。而写到这里,水的气息,肉夹馍的味道,以及当年路过学校的足球场,头也不敢歪地快步走过,砰砰心跳着的感觉齐齐涌上来。无论怎么走路,两点之间都不能是“直线”,那样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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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7

我有个文档叫作“blog idea”,有一天我无意中进入了阿三的网站,我赶快在上面填上了一条:阿三:北京面孔。

写文章总是要说真话才能写得顺,说实话,和阿三说实话:第二次camp放阿三的照片“门”,我一直以为是个错误。当时我很后悔,我是喜欢阿三对摄影那种憨厚真诚的态度才放他的照片,但是我不喜欢那组照片。

那也是我第一次见到阿三时候的感觉,他很焦虑,他在拍一组名叫《北京面孔》的照片,很想把照片拍得专业,拍那种很精致的人像。当时,我还给杂志社找摄影师,我很想把他也给招募进来,原因是他会用灯。但是阿三还有工作,我的想法只好作罢。
但我很奇怪,真的很奇怪,阿三为什要做这个项目,他弄了个博客,在网上联系拍摄对象。给他们拍肖像。我其实也不喜欢这些肖像,因为有些写真照片的味道。

第三次camp放阿三的作品,我没有任何犹豫。他录了音,效果不是很好,他的被摄对象絮絮叨叨谈他们为什么要留在北京,甚至没有什么理由地谈论婚姻爱情。我觉得这片子触动了我的神经。尽管从摄影上,我觉得阿三似乎还没有摸到门路,因为他实在太白手起家了。那时候,他已经完全辞职做这个项目。

当阿三终于拍了一百个北漂,写了大量的日志。面对这些东西,我忽然开始思考一个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

我的同学都在哪里呢?我们这群九十年代的毕业生,“留京指标”,就是从我们那个时代诞生的名词。我们都很自然地接受了这样一种生活,一定要留在北京,租一间小房子,再攒钱买一间自己的房子,结婚,生孩子——你看那些新的小区里遍地都是新生儿。

我的学生现在也是这种生活轨迹,只是他们的留京变得越来越难,买房子也更难了。

再回过头来,我们为什么要留在北京?是否仅仅是因为我们碰巧漂流到这里?北京不是巴黎,也不是纽约,甚至不是上海,不是江南,不是厦门,没有水,没有湿润的空气,这个城市总是在翻修,扬沙。 对我来说,有一个理由,我的青春期在这里度过,白颐路还有大树的时候,我曾在这条路上骑车,晚上踏雪去舞蹈学院看过电影,在清华的走廊里看过日出。我不能离开这里,尽管,我并不是很喜欢这里。

对于更多人来说,在这个巨大的城市找到巴掌大的一点儿地方栖身,我不知道他们有着怎样的原因,是因为理想主义?因为这有财富,有梦想,有爱情,蕴藏着一种变身的可能,还是别的什么。在阿三的照片里,我看到他们都那么努力地经营着自己真的如巴掌大一点儿的居所,将之变成一个有“我”存在的空间,我也能看到他们在这个城市里的繁忙劳累和挣扎。

我忽然想起,小学五年级,我住在西安附近一个叫做阎良的郊区,有一天爸爸妈妈告诉我,我们就要搬到天津去。我很兴奋地告诉我周围的朋友,轻快地溜达在街道上,在我心里面有一个关于城市的巨大的梦想,比纽约巴黎还要豪华。可其实,城市,不过就是这样。

我时常笑称认识的人都是文艺小青年,我现在觉得,这里面,阿三才最文艺,他带着一点点我们所不能理解的执着做了这个项目,其实,我至今仍然不能完全接受他的摄影,但是又怎样呢?阿三根本就没有在摄影,而且我觉得他最好不要懂摄影。

不知道是否会有出版社给阿三的照片出个集子,它不是知青下乡,也不是80年代的理想主义,这个故事不算远,讲的就是我们这一代的故事。

王心灵:房间狭小拥挤。她笑着说,这已经是自己曾经租过房屋中最大的了……

墨涵:他说有三个梦想,一是有一块好表,二是有一辆奥迪A4复古型跑车,三是有一个女儿。这些梦想在那里呢?电车男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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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7

一个朋友说,四月才是一年里最冷的日子,我瞪大了眼睛。他又接着说:“这是因为,四月总是给你一种貌似很温暖的样子。”

我经常被窗子里涌进来的阳光欺骗,兴冲冲地跑出去,随后给冷风吹回来。

而纽约的四月更是残忍,两个雨天间隔两个晴天,下雨的时候,凄冷地仿佛到了世界末日,天晴的时候,晒得人昏昏欲睡。

今天轮到晴天。

我穿过马路往中央公园走。经过一家医院,救护车抬下一个老妇人,手里抓着一个塑料口袋,里面大概是盥洗用品,身边一个亲人都没有。她抓着那袋东西的样子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仿佛她的世界就已经装在这个袋子中,随着她四处漂泊。生命轻轻的,四月的风都可以将之吹走。

走路是一种完全不一样的感觉,会和很多故事擦肩而过。

而穿过两个街区,春天在中央公园以爆发的状态出现。乱花渐欲迷人眼,后半句是什么呢,我的记忆梗阻了,一路都在想这个句子。女人,路边的长椅上看书,身后是盛开的梨花,孩子在游乐场嬉戏,草地上已经是横七竖八的人。

晚归的时候,地铁很久才开来一辆,还不是我要坐的,停在我面前的正好是两节车厢的中间结合处,抬眼一看,竟然站着一个怪人,破烂的夹克,一大包行李,正襟危‘站’。四目相对,我绷不住乐乐起来,他也很不好意思地笑了。本来这车应该靠站就离开,却怎么也不走。我只好再和他说上一句,Hi,你可真酷。

Hi——我想起,我住的那个地方,都是穷人。没有中央公园那么富态。但是巷子里总有几个印度老爷爷,在我阴天出门低眉顺眼地走路的时候,他们却总是大老远地就用目光迎接我,一定要和我说一句“Hi!”。就这么简单的一个问候,每一次听到,我都觉得那一秒钟,世界变成了乌托邦,生活从小写变成大写。

生命值上升到7,活力值上升到8,这是我最近充值后的结果。然后可以继续开始新一轮的闯关,和怪兽战斗!如果能够搞个神器或者护身大法术就好了。不过,大不了失几格血,再去晒太阳。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春天了嘛。明天是第二个大晴天。我也得用目光去迎接印度爷爷,赶着大早说声,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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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8

很有节制的贴东西,否则这面墙早就爆炸了。(最早入住时的墙。)

最近开始贴茶包,撕开了,把撕下来的那个边儿再塞进去。

如果你喝这种袋泡茶,你就知道时间过得有多快了。我不怕时间过得快的时候,一天就喝两包。

房东有一次进来,她夸我的墙好看。这是我继续住在这里的一个理由。

不用遛狗狗了,但是每天还是早起,理由之一就是要看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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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2

昨天纽约的天气好得让人想在街上迈开大步边走边唱。

我就这么溜达着,不经意撞到一个跳蚤市场。超多好玩的东西。从堆成山的勺子到当年的生活画报,铁皮火车,扔在箱子里断胳膊断腿的洋娃娃。当然,也有老相簿和老照片。

下面这张照片(实际上是贴在硬卡纸上的印刷品),男人和女人手挽手的姿势好神奇。这东西如今摆在我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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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1

老梁带一顶帽子,帽檐边儿弄得破破的,说话带着西北口音。这位纽约法拉盛著名西安小吃店老板,骨子里透着豪爽。我终于碰到一位北方汉子,觉得他里外都透着亲切。老梁此时正忙得团团转——这家位于地下小吃城里的小门脸里已经爆满。

昨天本来去法拉盛看中国新年游行,结果去晚了,干脆就继续探秘皇后区。说来到纽约都两个多月了,才第一次到法拉盛吃东西。

波姬摄

从任何角度来看,这都是一盘完美的凉皮儿。面筋很正宗,辣味很正宗,甚至连吃凉皮的环境都很正宗。在异国他乡,保证食物的家乡气息,使之完全不走味道,其实挺不容易,老板要坚持,也要有粉丝捧场。我决定以后没事儿就坐7号线去拜会老梁,下一次的目标是酸汤水饺。

刚刚从小吃店出来,就听到锣鼓喧天,以为新年游行的队伍回来了。仔细一看,原来是韩国人的队伍,在宣扬他们的新年文化。你方唱罢我方登场,这是皇后区的热闹之处。

昨天最开心的经历是去了皇后区艺术博物馆。纽约的这种区域博物馆,在高级艺术圈子里往往被不屑一顾。但我喜欢逛这些地方,这种边缘化地带,时常会带来一些小小的惊喜,不知名的艺术家散发着原创和本真的精神。皇后艺术博物馆现在的主展览是queens international,居住在queens的艺术家们用他们的作品探讨这一多元文化区域的精神所在。

上面这张照片是偷拍的,冰柜里是一尊佛像。这个作品我特别喜欢,和我对皇后区的感受完全契合。人们的信仰、文化,都如同这尊放在美式大冰柜里的雕塑,虽然小心呵护,甚至不远万里地将之移植过来。但它们仍然是那么的脆弱,稍不留神,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天还有一个意外收获,以下两张照片大概是当年修建纽约供水系统时候拍下的资料照片。展览讲述纽约的“水系”,包括地上和地下水系的发展和构成,所有的照片都特别好看,实在是惊艳无比。

一会儿赶着出去,就以流水账的方式介绍我昨天的生活了。。 。请别介意文章的粗糙。

你们都该上班了。醒年盹很痛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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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30

皇后区(queens),这是我住的地方。之前的博客已经提到很多次了。其实有不少摄影师都在我居住的这片区域里挖过宝。

摄影师Joel Sternfeld和Frank Gohlke受皇后大学社会科学院的邀请,于2003年到2004年对皇后区展开影像探索,去年底,他们的作品一同展出,一个黑白,一个彩色。纽约时报对之进行了报道。(照片在这里这里

我喜欢Joel Sternfeld的作品,它们与我看到的世界更为接近。从我家出发,东西南北四个方向都已经被我用脚步丈量过了。Joel拍到的就是我身边的风景。

Joel Sternfeld

这个地方就在我出门走5分钟的地方,至今床垫仍然在大减价。

Joel Sternfeld

这张照片让我产生了一些困惑,起初我很确定这就是家里后面那条街上的建筑,但是仔细比对下来,色彩,装饰,甚至是后面的烟筒都没了。是一个地方么?

ren yue

另一位年轻摄影师jeff Liao则沿着连通皇后区和曼哈顿的7号线地铁记录沿途多样化的社区,从新兴的中国城“法拉盛”一直拍到时代广场。

7号线是我最喜欢的地铁。它在高架上运行,因此可以摆脱乏味的黑色洞穴,一路观景而行。在Liao的照片中我看到了一片涂鸦墙。我不能确定这是否是我和波姬同学看到的那片儿。记得当时第一次坐7号线,波姬说有一片宏伟的涂鸦墙不能错过,我们如同两个乡下佬扒着窗户朝外不停地瞟,地铁在一个拐弯的时候终于进入了涂鸦社区,我们发出惊呼,大概是个废弃的工厂,墙面上密布着涂鸦艺术家的作品,超有想像力,据说还会定期更换。 波姬嫌我的欢呼短暂,而在我看来,遇到这些绚烂的涂鸦,就如同看烟火,最美的就是那么短短的擦肩而过。

jeff liao

我本来的计划是在皇后住半年然后搬到曼哈顿,不过,虽然房东暖气烧得糟糕,但是人不错,过年还给我发红包(哈),家里到处都是橘子,一片喜庆气氛。虽然queens有些土,但其实我也很土。。。

ren 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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